信用承诺书
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,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,本人(单位)作出如下信用承诺:
(一)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规定,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重信守诺,维护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,
并主动接受政府、行业组织、社会公众、新闻舆论的监督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
(二)本人(单位)提供给行政监管部门、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、真实、准确和有效,
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,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(三)自觉约束本人(单位企业法人代表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)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。
(四)发生违法失信行为,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、约束和惩戒,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(五)同意本《信用承诺书》向社会公开。